学院关于强化正风肃纪
确保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确保廉洁过节。根据教育局纪检组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强化纪律要求,严明纪律规定
1.严禁用公款送节礼、相互走访,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下属部门或个人索要节礼。
2.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聚会宴请、超标准接待。
4.严禁用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接待客人旅游。
5.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8.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二、强化教育管理,明确主体责任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警示教育、集体谈话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节前教育、节中抽查、节后自纠工作,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具体规定,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守底线,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
学院纪委将紧盯“元旦、春节”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相关规定的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及隐形变异问题出现。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四风”问题,一经查实,要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查处,做到严惩戒、零容忍。强化责任追究,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影响恶劣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点名道姓,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
各总支(直属支部)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纠正“四风”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发至指定邮箱:czyjjw@126.com
联系人:张佳;联系电话:84602841
学院纪检委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