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五一、端午两节临近,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常态化、长效化,维护风清气正、斯文在兹的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现就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六个严禁”重申、强调如下,请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节前教育、节中抽查、节后督查。
1.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实物及支付凭证;
2.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烟酒、食品、土特产等节礼;
3.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及宴请;
4.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6.严禁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学院纪检委
2017年4月26日